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第一次录取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3〕1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有关高职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渝委发〔2012〕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录取工作的规范管理,有效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中职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做好2013年全市中职招生第一次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录取时间
(一)网上模拟录取时间
学校网上录取模拟演练期间所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录取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8707197、68707380、68707375)。
(二)网上正式录取时间
1.高职高师院校
2.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
3.市级重点中职学校
4.非重点中职学校
(三)机动时间
二、录取方式
采用网上远程录取与现场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录取
凡具备网上录取条件的学校,采取网络录取方式。使用windows ie浏览器登录http://zzb.cqzk.com.cn后,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2012年曾在渝招生的学校,用2012年的帐户和密码登录。其余学校登录帐户为招生学校代码(3位数字),初始密码为654321,学校在第一次登录后,务必及时更改密码。学校登录帐户和密码不仅用于网上录取,也用于日常登录中职招生信息平台。各中职学校务必指派专人对帐户和密码进行管理,做到责任到人。因故丢失密码的学校,请及时与录取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8707197、68707380、68707375)。
(二)现场录取
市中职招办在红楼宾馆设置录取场,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招生学校设置现场录取工作端口,免费提供录取服务,学校可派招生人员持学校介绍信到红楼宾馆录取场进行现场录取。
三、录取分数线
凡报考“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和教育类专业的学生,应为参加了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市教委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人数,统一划定“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和教育类专业的分数线。
四、录取名册和录取通知书
2013年中职招生第一次录取,市中职招办不打印录取名册,在第二次录取暨新生学籍注册时统一打印。
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办统一印制,并统一按第一次录取结果打印。市内各招生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由市中职招办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发到各区县中职招办,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中职学校于
五、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的,视为放弃本次录取。
各招生学校应按本通知所规定的时间上传经学校审定并按学生专业志愿确定了学生所学专业的学生电子档案。对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学校或未按规定计划退出差额的学校,市中职招办将通知学校上传;学校仍不上传的,市中职招办将按学生成绩排序,并代学校按计划退出差额,其余学生视为学校已经录取,并按学生第一专业志愿代学校确定专业。
中职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时间紧、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务必严格遵守录取纪律,按规定的时间和操作方式进行录取。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为中职学校服务的思想,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第一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