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考纲

3773考试网2016中考简章考纲正文

南昌2011中小学各项收费标准明确

来源:2exam.com 2011-8-31 16:49:47

开学临近,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两项通知明确了该市中小学秋季开学后的各项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

  ■作业本费最高10元

  按照规定,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地方课程的教材;免除住宿生的住宿费。义务教育阶段空白作业本费严格按南昌市物价局规定执行,即每生每学期小学1~2年级6元,小学3~6年级8元,初中10元。

  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规定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

  ■民办学校教科书也免费

  在免除公办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同时,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进行补助,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禁收一切涉及教材费用

  学校严禁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预收教科书费用,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涉及教材的一切费用。

 高中教育阶段

  ■收择校费后不再收学费

  按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学校按政策规定标准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学费。

  ■普通高中学费270元

  市区高中学校统招生的秋季学费为一般普通高中270元,重点高中400元,职业高中265元,职业中专425元。所有学生作业本费20元;资料费高一、高二12元,高三20元;水电费7元,有电扇的学校水电费9元;健康检查费每年6元;多媒体电教室上机费50元(验收合格方可收取);电教室实验费15元(具备条件的学校收取);搭膳费10元(使用学校提供燃料蒸、热饭菜的学生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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