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 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
⒋ 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音乐风格,音乐形象,乐感及表现力。
⒌ 作品的实际深浅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如何。
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三、器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与范围
⒈ 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暂不作为考试项目)。
⒉ 演奏乐曲一首。
二、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自备,可自带伴奏。
三、评分标准
⒈ 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⒉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⒊ 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⒋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四、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视唱练耳考试分为练耳与视唱两个部分的内容。
⒈ 单音音高模唱。
⒉ 音组模唱,组合方式为分解和弦、音列。
⒊ 节奏模仿(1条),每条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共八拍;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
⒋ 视唱曲一首,长度范围:2/4拍8小节,4/4拍8小节,3/4拍8小节的乐段。
三、考试形式
考生按测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用唱名或用"啦、啦"(节奏模仿可用手拍出或用嘴念出)模仿的方式。
⒈ 单音给出试题音响二次(给标准音)。
⒉ 节奏模仿给出的音响不超过三次;模仿用嘴念出或用手拍出。
四、评分标准
⒈ 单音模唱 (10分)
⒉ 音组模唱(15分)
⒊ 节奏模唱(15分)
⒋ 视唱部分(60分)
五、舞蹈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舞蹈表演技能的测评,鉴定学生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发现和选拔具备一定的学习舞蹈的条件和素养的考生。
二、考试内容
⒈ 舞蹈种类: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不含街舞及操化类的舞种)。
⒉ 考生需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片段内容不限,最好有基本功的展示)。
⒊ 舞蹈主项还要加试基础功。
三、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说明:
⒈ 时间为1分半至2分钟。
⒉ 自备CD光盘考试的舞曲音乐必须是第一首。
⒊ 考试时,必须穿练功服,舞蹈鞋,不需穿演出服。
⒋ 舞蹈主项的考生除了要考舞蹈片段,还要接受基本功(软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的考试。
四、评分标准
⒈ 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软开度、弹跳能力)。
⒉ 表演连贯、完整。
⒊ 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⒋ 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附件6
2012年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专业考试命题
㈠命题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以上六个内容的测试,集中体现在素描、色彩二门基础科目的考试中。
㈡命题目的和任务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㈢命题办法
由考场在考前一天确定、购置和摆放具体写生物品。
二、考试要求
⒈ 考生准备工具:画板、画笔、颜料、水桶、橡皮擦等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考生凭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考号进入对应试室然后根据抽签确定座位号入座。考生不得携带书籍、图片等参考资料进入试室。
⒉ 考场提供用品:每考生一张凳子、每小组一组写生物。试卷用纸:色彩考试提供8开水彩纸,素描考试提供8开素描纸。
三、评分标准
⒈ 素描、色彩两项满分:200分
⒉ 素描:满分100分,其中:
(1)构图 占20%
(2)造型与比例 占30%
(3)深入与刻画 占25%
(4)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⒊ 色彩:满分100分,其中:
(1)构图 占15%
(2)色彩关系 占35%
(3)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4)色彩表现技法 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