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一层次学校录取标准.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81分。在此控制分数线以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5分为一个分数段依次降分投档录取,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 ||||||
| 学校代码 | 院校名称 | 计划人数 | 执行计划 | 实投人数 | 剩余计划 | 录取标准 |
| 9012 | 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普通生) | 190 | 190 | 190 | 0 | 第1志愿,总分591,综合表现评价A,考试科目总分591,语数英三科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