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按市中招办规定计划通过自主招生录取100名品学兼优的初三毕业生。
1、市区招收50名。对象是户籍在福州市五城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初中三年学籍在福州市五城区的省内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七县(市)招收50名。对象是户籍福州七县(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七县(市)中考报名且三年学籍均在报名所在地的外地户籍应届考生。
二、报名条件
认同福州高级中学“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办学精神,学科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符合福州市中招一级达标校招生各项标准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和办法
2、报名缴交材料
考生网络报名提交后自行用A4纸打印电脑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纸质报名表“初三市质检”成绩栏填写之后加盖学籍所在学校公章,于
四、考试流程
1、公布名单:缴交的报名表经学校审核符合招生条件依市质检成绩优秀者确定考生名单,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于
2、考试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五门学科满分4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00分,物理60分,化学40分)。
3、考试内容:考试以初中学习内容为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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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上午9:00-11:00 |
下午2:3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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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语文、英语 |
数学、物理、化学 |
五、录取办法
1、依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将审验拟录取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初中在学证明等材料。
2、拟录取名单于
六、师资配备
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组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并独立编班,由省、市名师担任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原则上实行高中三年一贯制。
七、奖励办法
1、实验班学生高中三年学费全免。
2、七县(市)及路程较远的实验班学生住宿费全免。
3、凡品学优异的学生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将给予1500-3000元奖励。
4、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验班学生给予免伙食费,还可享受每年的助学金及各项社会捐赠资助,详见<<福州高级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5、实验班学生学业成绩优秀者每年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林捷校友奖学金”、“菁英奖” 等。
八、住宿条件
实验班学生优先入住2013年8月竣工的崭新的现代化学生公寓。公寓有4人间、6人间两种标准,配有空调、热水器、独立书柜、独立卫生间、独立盥洗室和独立阳台等学习、生活设施。每学年住宿标准:4人间1200元、6人间900元(待批)。
九、相关说明
本简章中涉及的学生管理、培养措施、奖励办法等均按福州高级中学规章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十、监督保障
为保障自主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附1、联系方式
电话:0591-83472049、0591-83473523
信件收件人:肖莺老师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邮编350007)
2、交通线路
20路、83路、60路、509路、85路、163路等十多条公交线路直达学校。
3、自主招生咨询会于
福州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