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傅欣彦报道 我市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将于本月20日、21日两天举行。市招考办昨天发布了《中考考生守则》和《中考违纪考生处罚规定》。《中考考生守则》规定,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涂改液、修正带及资料等违禁物品进场。试室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中考考生守则》还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答题要求:一、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后,须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号、姓名与自己准考证上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立即向监考员提出更换。核对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相应位置的空格框上准确清楚地填写考生号、姓名、考场、试室号、座位号。凡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的,将按《违纪考生处罚规定》处罚。二、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的“条形码粘贴处”框内。注意不能超出框外。三、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的非选择题答题区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非选择题答题。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涂改。四、凡在各题目指定答题区域外的地方(或超越边界)或在试卷、草稿纸上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