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牺牲军人(警察)等子女参加深圳市2009中考加分照顾名单公示
根据国家对于符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或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部分》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我市2009年中考4名考生,给予标准总分加10分投档录取的照顾。现将有关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在6月21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件等方式向我办反映。
联系电话:82294164,传真号码:82294042,E-Mail:
szzkb110@51a.gov.cn。通信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二楼,邮编:518001。
附: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名单:
030473600,胡彦婷;030475570,罗楷;
030373271,欧文迪;030377511,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