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标生”条件或许放宽
首次公布的试行稿对于报考条件作了如下规定:报考示范高中指标计划的学生,是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考生)和本校正式学籍、在本校一直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而三年后施行的《办法》则增加了“符合《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在其它施行“指标到校”政策的城市里,有转学争指标的现象存在。家长为给孩子赢得指标机会,而让孩子在城市间迁徙求学。广州市教育局负责人一度对此表示,将不允许转学争指标,以鼓励孩子在稳定的环境中求学。
《办法》中报考条件的修订,是否意味着报考条件的拓宽,广州教育部门此次并未作出政策解读,本网将继续关注。
降分优惠“缩水”
在录取办法方面,年初拟定的优惠30分录取引来众多家长诟病。广州市教育局负责人曾解释称,据调查,分差二三十分的学生在大学里学习一年后,成绩差异并不大。这一合理的降分区间如今在《办法》里降至20分,曾有媒体测算,20分的差距将包含4000-7000名考生,宏观上看,这种优惠还是巨大的。
此外,三年后施行新政,在指标分配时采取一、二级分配办法等,凡此种种操作方式并未做“意外”的更动。而且《办法》还对具体的分配方式做了详细解读,例如指标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方式取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