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名称 | 优先选录办法 | |||||||||
| 第一程序 | 第二程序 | 第三程序 | 第四程序 | 第五程序 | 第六程序 | 第七程序 | 第八程序 | 第九程序 | 第十程序 | |
| 海口一中 | 比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等级相同者,按以下录取 | 比较考生初中阶段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仅限数学、物理、化学)获奖等次及次数,等次高、次数多者优先录取 | 比较考生是否有省级学科竞赛(仅限数学、物理、化学)获奖等次及次数,有者先录,都有的,按等级高、次数多者优先录取 | 比较考生是否有市级二、优干,有者先录,都有的,次数多者先录 | 比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中“学习能力”维度的等级高低来区分,评价为A者优先录取 | 比较考生理化及生地实验操作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 如根据前面程序不能区分时,比较成长记录袋所记录的学生成长经历(含担任学生干部、组织或参与各种文体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择优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