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临安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杭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3年临安市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一)体育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2.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个人竞赛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艺术类
1.初中教育阶段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三等奖者或前六名获得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摄影、工艺、书法和绘画等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3.初中教育阶段参加临安市特长生测试获音乐、美术三级证书者;
(三)科技类
1.2010年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获得者(主要作者:论文为第一作者1人,发明和技术创新最多3人);2011年、2012年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获得者(均为第一作者1人);
2.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中小学生科技节比赛项目一、二等奖获得者(第一作者1人)。
(四)其他类
1.华(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港澳台籍考生;
4. 留学归国人员的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一年以上)。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如体育类中的
上述四类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或20分
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或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及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加20分。同一考生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在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三、申请和审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