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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嘉兴中考报名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来源:嘉兴市教育考试院 2016-2-20 10:36:23

根据《关于做好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3〕67号)及《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精神,新居民随迁子女参加市本级公办高中学校录取需提交《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及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满两年。

嘉兴市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
考 生 报 名 序 号 姓 名(写汉字) 学籍主号(身份证号)  性别
县(市)码 报名点码 班级码 顺序码
                                                            1 2
政治面貌 民族 考生类别 户籍所在地 是否 残疾 出生日期 毕业学校 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城应 农应 城往 农往 南湖 秀洲 嘉善 平湖  海宁 海盐 桐乡 省内 省外 品行修养 实践探究 审美艺术 生活健康
1 2 1 2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1 2                                
体育自选项目 篮球运球 1 足球运球 2 排球垫球 3 游泳 4 病残免考 5 体优免考 6
家 庭 地 址(一格写一个汉字) 邮政编码
                                               
固定联系电话(一格写一个阿拉伯数字,含区号) 手机联系电话(一格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特别告知     根据《关于做好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初中升高中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嘉政办发〔2013〕67号)及《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精神,新居民随迁子女参加市本级公办高中学校录取需提交《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及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满两年。
学生签字(我已知晓以上“特别告知”内容):                           2016年                
家长签字(我已知晓以上“特别告知”内容):                           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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