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金华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婺城区、金东区教育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分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金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 坚持义务教育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分局)在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2.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各区教育局要深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按学区招生。
三、招生办法
1. 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出生)。要确保符合规定的市区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相应的学位。
2. 时间安排。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4-6日。7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3. 学区划分。保持小学、初中学区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分局)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布。
4. 报名办法。符合户籍条件的儿童少年,到常住地对应的学区报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区教育局(分局)规定报名。
5. 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智障儿童到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四、工作要求
1.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分局)和中小学招生前,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站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提交学校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2.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3. 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区教育局(分局)应在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 、招生计划及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教育服务区学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每班控制在45名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名以内。
4. 公办学校要依据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学校应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分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儿童少年是否属于本学区的特殊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分局)界定。涉及到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分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分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5.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
6.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分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规依纪查处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解决本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进行。市教育局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
7. 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各区教育局(分局)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政策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资源要合理配置,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推动教师有序合理流动,引导优秀教师向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合理流动。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将继续加大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力度,2015年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的85%名额,以城市和农村两类,按初中毕业生数及参考规范办学情况定向分配到初中,并加大降分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