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初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零择校后中小学学区不变
本报讯(记者方玲珊)今天上午,记者从金东区教育局了解到,《金华市金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根据规定,该区将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公办学校确保按学区招生,不招收择校生。
学区不变
记者了解到,今年金东区学区保持稳定。义务教育段学校学区与2011年保持一致。学区划分以镇乡、街道管辖区域为界。
镇乡学区方面,镇乡的分片学区由各镇乡根据学校布局情况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自行确定。江东镇2012年初中入学按照金东教基〔2008〕18号文件进行安置,即江东镇行政区域内现就读江东实验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下学期到多湖初中就读,现就读江东镇中心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下学期到实验中学就读。
街道学区方面,多湖街道小学学区以环城东路为界,环城东路以东(11个行政村和7个小区)为曙光小学学区。环城东路以西(27个行政村和1个小区)为多湖小学和东湄小学学区。多湖小学和东湄小学的学区由两所学校具体协商确定。
多湖初中学区:多湖街道区域(其中东华家园、东方明珠、广润翰城等三个小区与实验中学学区交叉)和江东镇实验小学片区。
东孝街道小学学区以二环线为界,二环线以西为实验小学学区。二环线以东(11个行政村)为东孝小学学区。
初中学区:东孝街道、多湖街道的东华家园、东方明珠、广润翰城等三个小区(与多湖初中学区交叉)和江东镇中心小学片区。
在金东新城区范围的东华家园、东方明珠、广润翰城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多湖初中或实验中学就读。
报名时间和条件
记者了解到,金东区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农村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具有金东区农业户籍,长期生活在户口所在乡镇的入学新生,持户口簿到各镇乡确定的学区学校报名;城市儿童、少年入学,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取得城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携带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无房证明(附租房合同)到学区学校报名。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起,要求适龄入学儿童、少年的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以在当年5月底前办理为准。
政策安排人群子女入学,转业军人、驻金部队现役军人、港澳台胞、归侨华侨、重大项目投资者、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在我区尚未确定学区的,其入学按国家、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携带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明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务工子女报名时间为7月4~6日。
第一类:具有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户籍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镇乡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户籍所在镇乡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参加社会保险;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舍居证明)。
第二类:户籍不属于金东区、婺城区(含开发区)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一年以上的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城区或各镇乡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参加社会保险;监护人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或企业安排的舍居证明)。
招生顺序
文件规定,学校应按照先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后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
各校在满足本学区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后,根据空余学额情况,先录取第一类务工人员子女,再录取第二类务工人员子女。如果不能满足全部入学需求,则首先考虑购买住房年限情况,其次考虑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情况,再次考虑住房租赁合同的年限情况。
对于同时符合条件而未能进入申请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不同时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到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学校在有空额的情况下,可予以安排。务工人员子女,包括统筹安排的其他学生在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中享受本学区待遇。
有疑问的市民可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82176693(教育科),招生举报电话:82176693、82176695、82181208。
【报名办法】
《意见》规定,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2013年起,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当年的5月底前办理为准;
农村适龄儿童少年持本人及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到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填写“金华市学区内学生报名表”和“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持“金华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持“金华市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
城区不同时具备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到婺城区民工子弟学校、上浮桥小学和金华市十六中、金华市十八中申请入学。
【要求】
婺城区教育局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强化学籍管理。学校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遇到特殊情况,学校无法确定的,由收到报名申请的学校统一汇总,报区教育局进行界定。若涉及两个区以上的学区界定异议,由区教育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界定的学生,学校不得拒收。学生学籍与电子学籍档案联动,采用“小学入学建档,各学段随转”的原则进行管理。
市民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82319204(教育科);举报投诉电话:82301382(督导室)、82338354(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