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私立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省教育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九江市中招委《九江市二○一三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全市对实验教学的重视程度,切实提高全市实验教学水平,巩固“普实”工作成果,积极配合中考制度改革,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物理、化学实验加试仍作为考查科目,按等级制评分,即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等级成绩暂不纳入中考总成绩,但作为升入重点高中和初中毕业的依据之一(加试必须取得合格成绩才能升入重点高中和发放初中毕业证)。
为了切实搞好中考加试实验操作工作,现将《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实施意见(暂行)》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区)、市直中学及私立学校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认真研究并贯彻执行。
附件1: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实施意见(暂行)
附件2: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题库
九江市中招(会考)办公室
2013年4月2日
九江市中招(会考)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印发
附件1:
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实施意见(暂行)
为加强九江市中考加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以下简称“实验加试”)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做好“实验加试”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基教科、监察室、中招办、装备站、教研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实验加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招办,具体负责“实验加试”的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市仪器装备站负责实施考试。
二、“实验加试”对象
“实验加试”对象为全市所有参加2013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三、“实验加试”科目
“实验加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科。
四、“实验加试”内容
“实验加试”内容为九年制义务教育三年制初中物理、化学两科教材规定的学生分组实验中的必做实验。
五、“实验加试”报名和考试时间
“实验加试”报名工作随中考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学校及市、县(市、区)中招办负责审查。“实验加试”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4月24日至28日(具体时间各县区自定)。每场考试时间为10分钟,换场时间为5分钟。各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试场次。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育考试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文件的要求执行,即按每生每科10元收取。
七、“实验加试”市,县(市、区)、校职责
1.市级负责统一考试办法,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表格和有关制度等,组织县(市、区)和市直中学“实验加试”管理人员和监考评分教师骨干的培训。考试期间,派遣巡视员巡视。
2.县(市、区)级负责考点的设置(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组织派遣监考(评分)教师及培训、登分造册、审查验印等。考试期间,派遣巡视员巡视。
3.县(市、区)考点学校负责考场布置,同时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准备,报县(市、区)仪器电教站验收。
4.市直中学负责本校考场布置、组织监考评分教师及培训、登分造册、审查验印等,做好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准备,报市装备站验收。
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塑造学生科学品质的基本手段;是使学生理解知识、掌握知识、应用知识,形成探究能力的基本途径;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实行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有利于推动实验教学的全面开展,提高学生的科学素质;有利于完善评估体系,促进教育观念的转变。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必须坚持科学、规范、统一的管理原则,坚持以考促教、以考促学、以考促建的考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人员到位、思想到位、职能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附件2:
九江市二O一三年中考物理实验操作考试
物理 题 库
一、考试题目(物理一):使用量筒读出液体体积
实验要求:
1.读出量筒的量程和分度值;
2.会正确使用量筒测量液体的体积;
3.读出并记录数据;
4.实验完毕,整理器材。
二、考试题目(物理二):测量物体运动的平均速度
实验要求:
1.会正确摆放实验装置;
2.能正确测量并记录路程和时间值;
3.能应用速度公式计算出物体运动的平均速度;
4.实验完毕,整理器材。
九江市二O一三年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化 学 题 目
一、考试题目(化学一):用固体氯化钠配制50g10%氯化钠溶液
实验要求:
1.配制50g质量分数为10%的NaCl溶液;
2.正确使用托盘天平、量筒、烧杯、玻璃棒和滴管;
3.实验完毕,整理器材。
二、考试题目(化学二):探究酸、碱的部分化学性质
实验要求:
1.稀盐酸与紫色石蕊试液的反应;
2.稀氢氧化钠溶液与紫色石蕊试液的反应;
3.稀盐酸与金属锌的反应;
4.稀盐酸与稀氢氧化钠溶液反应的判断;
5.实验完毕,清洗并整理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