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招

3773考试网2016中考洛阳中招正文

2013洛阳中招录取原则范围和程序

来源:3773中考网 2013-5-31 21:10:25

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实行综合评定和分配生制度

进一步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定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为了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薄弱初中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各县(市)教育局可按此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分配生比例。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为50%(分配生名额另文下发)。

2、录取原则、范围和程序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2013年招生计划(各县(市)招生计划见附件3,市区各校招生计划另发),在规定范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分批次划线,依次录取。录取时,提前批按照省、市提前批依次录取。第一批、第二批为平行志愿,如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不考虑第二志愿,依次类推;特色班分数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班分数线;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依次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录取。仍未被第二批次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城市区高(完)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城市区招生计划等额划定。第二批次艺术生和择校生最低控制线根据计划、志愿和考试情况确定。

今年城市区接受分配生的学校为:洛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洛阳市东方高级中学、洛阳理工学院附属中学、洛阳市第三中学、洛阳市第八中学。分配生在录取时,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录取线在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空缺计划转录统招生。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的普通班在本辖区内招生,城市区普通高中的特色班在划定的区域内招生,经批准的“国际班”和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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