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100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我市在普通高中正取生录取结束后,组织网上择校生志愿填报。择校生设置两个志愿:省级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
市内考生于
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填报的择校志愿、中考考试分数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学校可录取学生名单,供学校审录。考生在两个择校生志愿学校里选择一所学校现场确认登记。招生学校审核后,在规定时间之内,向市教育局上报拟录取名册。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公告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