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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眉山市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2exam.com 2012-4-11 14:23:03

86120175。

4.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统一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一个身份证编码只能注册一个学籍,重复录取学籍无效。

5.按省教厅规定:被录取学生“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如既不按时到校报到,又不申请延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高中学习期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以下情况不办理转学手续:①同一区、县范围内;②一般普通高中向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③学生休学期间;④高三毕业年级(除外省市)学生。

7.获得高中毕业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修业期满,取得规定的学分;②综合素质评价合格;③各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

8.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工作相关文件以及招生录取结果,将在眉山教育网(./)或眉山日报进行公告。请考生及其监护人随时关注相关公告。

8.市教育局设置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和举报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38195429 13890372323  联系人:万老师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38195329 13808167226  联系人:兰老师

 

 

 

 

 

 

 

 

眉山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四月

 

 

 

 

 

附件1

眉山市普通高中录取加分规定

 

为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突出特长、健康成长,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中的加分项目,对普通高中录取的加分项目、分值做出明确规定。

㈠、享受加分对象

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加分项目

1.科技创新类

⑴在教育部门组织或与其它部门共同组织的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技论文比赛中获者,省级三等奖以上加10分;市级三等奖以上加5分。

⑵ 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教育学会组织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知识竞赛以及信息技术比赛中获奖者,省级三等奖以上加10分;市级三等奖以上加5分。

2.体育特长类

参加省青运会、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以及县级以上政府组织的重大比赛,获各单项前三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等)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省级加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3分。

3.艺术特长类

在教育部门主办的艺术节、艺术人才大赛获者,省级三等奖以上加10分;市级三等奖以上加5分。

4.过程评价类

⑴获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

⑵获区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5分。

5.考生身份类

⑴烈士子女加10分。

⑵户籍在本市的农村户口独生女,加3分。

以上各加分项目中,除考生身份类外,过程评价类须在初中阶段获取,其余获奖加分项目均为五年级及其以后的学习过程中获取的,小学阶段获取的加分项目(科技创新类、体育特长类、艺术特长类)加分分值减半。同一学生同时具有多项加分,不能累积,只能选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普通高中录取成绩。

 

 

 

 

附件2

眉山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3月25日前

区县编制2012年招生方案、下达招生计划

市区县教育局

4月11~13日

报名、建立考生档案

市区县教育局、招办

4月20日前

考生填报志愿,上报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

区县教育局、学校

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定向切块”志愿公示

4月30日前

区县上报考生基础信息库、考点设置方案

市区县教育局、招办

区县上报考生志愿信息数据

区县上报考试试卷数

5月12~13日

相关区县、学校组织艺体特长生测试报名

相关区县教育局和招生高中

5月28日前

区县上报享受加分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市区县教育局

区县上报体育考试成绩及实验操作成绩

区县上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艺体特长生资格审查(报名表、相关材料)

5月24~29日

组织命题

市教育局普教科、市教科所

5月30~6月9日

试卷印制

市教育局普教科

6月10日

召开考务工作会、领取试卷

市区县教育局、招办

6月12~14日

组织考试

市区县教育局、招办

6月15日

回收考试答卷、阅卷教师报到

市区县教育局、市招办、市教

科所

6月16~19日

组织阅卷

普教科、市招办、教科所

6月20日前

艺体特长生能力、特长测试

相关区县教育局和招生高中

6月20~25日

成绩录入、合成、打印

市教育局普教科、市招办

6月26日

发布考试成绩

市区县教育局

6月29日

查分

市区县教育局、招办、教科所

6月27日起

中等职业学校(单报)、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民办普通高中

7月5日前

公办普通高中正取计划(含“定向切块”、“艺

体特长生”)集中统一录取,发布录取公告  

市区县教育局、普通高中

7月5~12日

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填志愿、登记

普职融合试验班进行招生登记

区县教育局、各公办普通高中

普职融合试验班招生学校

7月25日前

完成公办高中“择校生”和民办高中招生审

核,发布录取名单公告。普通高中招生结束

市区县教育局

7月12日起

职业高中(兼报)招生

各区县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7月上、中旬

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

市招办

注:此表日程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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