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
洪教普高字〔2015〕6号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南昌二十中
增挂“南昌市传媒艺术高级中学”的批复
南昌二十中:
你校报来的《关于增挂“南昌市传媒艺术高级中学”的请示》(校政字〔2015〕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校增挂“南昌市传媒艺术高级中学”。希望你校以此为契机,科学规划发展思路,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切实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真正打造我市普通高中特色化教育品牌,有效满足普通高中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努力办成学生满意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复。
南昌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3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