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取
仍是考后估分填志愿
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包含师范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包含综合高中、普通中专校、职业中专校和技工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志愿在文化考试结束后、评卷开始前一次性填报。升学志愿填报项目如下:
提前批次:普通高中指标生志愿1个,师范学校和普通高中科技、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志愿1个;
第一批次:四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志愿2个;
第二批次:三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含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班及国际课程班)、高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志愿3个;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1个。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最低投档控制线。同批次学校录取工作同时进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生源,依次类推。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经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分录取。学校在完成统招生计划后方可招收择校生,但不得招收同批次第一志愿能够录取的考生。未达投档控制线的特别优秀的科技、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普通高中招收外市学生按江苏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在南京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应取得南京市普通高中学籍后方可到外地普通高中借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