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招办获悉,南京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开始,4月1日至15日,所有参加今年中考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以及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招生体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格检查,这是招生工作中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为防止初中毕业生在体育考试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执行考前体检制度。体检对象为南京市2010年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以及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往届初中毕业生,并交纳体检费15元。体检工作指定本区县二级以上医院,集中在医院体检的,招生体检与正常门诊分开;送检到校的,组织好规定项目的检查。体检项目不得遗漏,考生按时参加体检,如实回答医生提出的问题,不得隐瞒既往病史。私自体检的结论无效。对职业学校个别专业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考生应当自行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王 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