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2012年普通高中中考指标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南京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宁教招[2012]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2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报名条件:(1)在本市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2)在中考报名初中校就读初三年级满一学年(学生在2011年10月1日后无借读或转学等学籍异动);(3)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第均为合格以上,“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分别为B级等第以上。
二、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为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十三中学、江苏教院附属高级中学。指标生计划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50%。
分配时,70%的指标生计划以初中校实际参加中考人数扣除初三年级2011年10月1日后转入或借入学生数为基数向所有初中校(含民办初中校)分配。另外的30%再次向公办初中校分配(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班化实验初中校和班额超过每班45人的公办初中校,按初三年级的班级数乘以班额45人作为分配基数;其他班额低于每班45人的公办初中校,按实际人数作为分配基数)。
南师大附属中学等4所市直属学校面向浦口区(含原江浦县、原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含原大厂区、原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以下简称五区县)的指标生计划见附件一,由区县自行分配使用。
南师大附属中学等6所学校面向其他区的分配方案在《中考指南/zhongkao/NANJINGZHONGKAO/》上公布。其中,第十三中学和江苏教院附中的指标生分配范围是六城区,计划分配原则:50%的计划面向本区初中,50%的计划面向其他五区。
三、南师大附属扬子中学、六合高级中学指标生面向六合区招生,江浦高级中学、江宁高级中学、溧水高级中学、高淳高级中学面向本区县招生。指标生计划比例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50%。
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等5个区县可以扩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的试点工作,需要招收指标生的学校和计划比例由本区县教育局确定。
四、五区县应于5月22日前将指标生分配方案报市教育局中学教育处和发展规划处备案,格式见附件二。5月24日以后可向本区县初中校公布。
五、全市各初中校应于5月29日至31日期间,在校内公示分配到本校的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报名条件、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名单(公布到每个班级),以及市招生办举报电话(52310675)。市教育局将对学校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六、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线,均按全市中考成绩排名前30%考生的最低分划定。
七、市招生办于7月5日至6日期间,在市招生办网站上公示南师大附属中学、金陵中学、第一中学、中华中学、第十三中学、江苏教院附属高级中学的指标生预录取学生名单;7月9日至13日期间,公布上述6所学校的指标生录取学生名单;五区县也应采用有效方式公布本区县指标生录取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八、各学校要切实保护考生的利益,不得采取任何手段误导学生,更不得阻碍学生自主填报指标生志愿。对不符合指标生报名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经审核,取消指标生报考资格;对已被录取的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该考生的后续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安排,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违反规定的做法,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一:南京市2012年市属普通高中部分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二:南京市2012年部分区县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南京中考]2012年南京市市属普通高中部分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 05-27 |
[南京中考]南京市2012年部分区县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