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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南京中考美术类专业加试办法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 2013-3-13 21:02:37

2013南京中考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办法

美术类专业加试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南京市宁海中学承担具体考务工作;文艺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按要求组织实施。

(1)加试时间和地点:5月18日,美术类统一在南京市宁海中学,文艺类在填报的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

(2)加试内容和分数: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各招生学校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加试;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招收艺术特长生学校。

美术类加试内容为素描、色彩。

文艺类加试内容分必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

A、必考科目

声乐:自选曲目一首,可自带伴奏带。

器乐:自选曲目一首,演奏时间3—5分钟(乐器自带)。

舞蹈:自选表演内容,时间为3—5分钟,伴奏带一律自备。

B、考查科目:文艺类考生根据自愿可另选1项必考科目内容(声乐、器乐、舞蹈)作为考查科目,考查科目不计入总分,只作为录取参考,考生可自愿参加。

(3)成立考核小组。美术类由市招生办负责,有关招生学校派员及聘请专家组成考核小组;文艺类由招生学校领导、专业教师及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各招生学校考核小组名单须报市招生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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