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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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2008年中考志愿填报时间说明

来源:南平市教育局 2008-4-25 9:08:20

志 愿 填 报

一、填报志愿时间:

1610--13日,逾期不再受理。

2、高中录取结束后,允许部分考生补报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含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职),补报志愿的考生信息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录入并在中职招生录取前送市招办汇总。

二、志愿设置:

1、第一批:普通高中设八个志愿,按县(市、区)招生办具体要求填报;

2、第二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设二个志愿;

3、第三批:五年制高职(含体育、音乐和美术)各设二个志愿;

4、第四批:中等职业类学校(含职高、成人中专普通班)设六个志愿。

三、注意事项:

1、普通高中志愿栏只填涂学校编码和学校名称,编码四位。具体填报志愿规定由各县(市、区)负责。

2、除普通高中志愿栏外,其他各批次志愿栏,每个志愿必须填涂四位学校编码和二位专业编码;

3、第二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英语、计算机、幼师)、体育、音乐、美术四者之间不能兼报;

4、凡报考需面试的学校、专业应填涂第一志愿;

5、考生《志愿卡》上所填报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学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须确保学校和专业代码填涂准确无误,凡错填、漏填等原因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延平辖区普通高中填报志愿说明:

1、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省一、二级达标高中(南平一中和南平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省三级达标高中(南平八中);

第三批次:市区其它普通高中。

2、普通高中《志愿卡》填报说明

第一、二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统招志愿,第三、四志愿栏填报第一批次达标高中择校志愿; 第五志愿栏填报第二批次达标高中志愿;第六至第八志愿栏填报第三批次市区其它普通高中志愿。

特别说明:第一、二志愿栏填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统招志愿的考生,录取时视为兼报南平一中或南平高级中学定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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