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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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简称 |
专业名称 |
招收人数 |
学制 |
收费 (元/每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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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6 |
逸夫普美 |
美术绘画(普通美术高中) |
200 |
3+1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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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91 |
逸夫工艺 |
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
40 |
4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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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92 |
逸夫设计 |
工艺美术(室内设计专业) |
30 |
4 |
5000 |
|
41693 |
美术设计 |
美术设计(美术影视与动画专业) |
30 |
4 |
5000 |
二、招生地区
全市招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招生要求
1、符合参加2009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2、爱好美术,有志于在艺术设计领域有所发展。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四、专业考试报名日期
1、咨询、报名日期、地点;
咨询时间:
地点:万航渡路435号(逸夫职校静安分部校区)
报名时间:
地点:巨鹿路700号(逸夫职校总部校区)
2、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亲自来校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色盲检查,并须缴验以下材料:
《2009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
(如无该信息表的,请携带本人户籍本及七位中考报名号)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
报名费8元,专业考试费40元(素描20元、色彩20元)。
五、专业考试日期
1、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巨鹿路700号(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总部)
3、考试科目:(1)素描写生(8开)限用铅笔、木炭铅笔
(2)色彩写生(8开)限用水粉、水彩工具。
试卷纸由学校提供,画板及所有画具由考生自备。
六、录取办法
1.
2.
学校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3.
拿到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在五月份《高中阶段招生考生志愿表》的“提前录取志愿艺术类专业”一栏中填报我校(市教育考试院主要根据第一志愿投档)。
4.
取得预录取资格及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230分以上的考生,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5.学校将于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开始前向考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被其它学校录取。
七、就读地址:
逸夫职校本部校区 巨鹿路
700号
逸夫职校华山校区 华山路
433号
逸夫职校静安校区 万航渡路 435号
咨询电话:62485711
学校网站: www.yfzx.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