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品行端正,热爱科学,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选拔机制、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并参考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2)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根据面试及推荐生的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名单。
(3)初选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确定。
(4)被确定的推荐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录取程序
(1)报名:
(2)综合能力测评和专家面试:推荐生于
(3)预录取和上报:学校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情况和专家面试活动的表现等级,确定预录取名单,进行推荐生网上预录取,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招生范围:全市
(二)招生对象:
招收品行端正,热爱科学,身体健康,学习能力强,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秀的初中毕业生。
1.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获市级优秀团员、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2.学习成绩名列学校前茅,具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在理科学习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各科均衡发展,单科学习成绩优秀,在数理化竞赛中获市级等第奖或在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获市级等第奖。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选拔机制、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德、智、体、美、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综合评价各项指标并参考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小组和招生工作监察小组。
(2)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根据面试及推荐生的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选名单。
(3)初选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核、确定。
(4)被确定的自荐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5)以自主录取学生为主要对象择优组建“创新素养培育项目”实验班。
2.录取程序
(1)报名:
(2)邮寄材料:用A4纸打印《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与校长签名的学校推荐信、初三阶段大考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材料的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须A4标准),用特快专递于
(3)材料筛选:由上
(4)综合能力测评和专家面试:自荐生于
(5)预录取和上报:学校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情况和专家面试的表现等级,确定预录取名单,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招生办64707870、64701528转357
教导处64362169、64701528转339
2.咨询时间:4月、5月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3.学校地址:桂林路120号 邮编:200234
4.周边交通: 732路、764路、43路、909路、763路、712路、830路、946路、224路、166路、沪莘线、沪松线、上嘉线、上佘线、南佘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