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被推荐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身体健康,乐观开朗。
2.学习成绩: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年总评名列年级前茅。
3.个性特长:学有余力,学有所长,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其他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有关方面认可的学生。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
2.
3.按推荐生分区计划数,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个性特长情况及面试成绩全面评定,分区择优预录取。
4.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5.需要提供的材料:(材料在参加面试时交给我校,带原件交复印件。)
(1)取得过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区级及以上)。
(2)证明个性特长的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市级及以上)。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招生范围
符合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及自荐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基本素质好:初中阶段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交流合作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身体健康,乐观开朗。
2.学习能力强: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学习兴趣广泛,有一定的探究性学习能力。
3.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和良好培养潜能、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以近三年市级获奖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为准)。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
2.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完成报名的自荐生请于
3.我校将对自荐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面试的名单。面试时间为
4.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审核考生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结合面试情况,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我校将优先录取个性特长明显,学有余力,学有所长,有1至2门学科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其他方面达到较高水平,并取得有关方面认可的学生。
5.
6.经本方案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自荐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自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三、招生咨询
校 址:黄浦区广西北路66号 邮
编:200001
联系人:
网 址: www.gezhi.sh.cn 电 话:(021)63510228转1148
交 通:公交01、454、14、18、46、49、123、112、145、220、455、新川线、上川线、隧道三、四、六、八、九线等30多条线路;轨道交通一、二、八号线。
(本方案解释权归格致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