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要求:取得“推荐生”资格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推荐生于
2.我校根据在各区的核定计划数,并按推荐生自主填报志愿的顺序,优先预录取第一志愿,然后预录取第二志愿;在第一、二志愿全部预录取后,尚余计划数时,预录取愿意调剂的学生。学校将视填报志愿情况,通知推荐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
3.推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习中,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高,曾被评为上海市市级或区(县)级优秀少先队长(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员)者,学校予以优先预录取。
4.推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业情况优秀,个性特长显著,参加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市、区(县)级以上奖项者,学校予以优先预录取。
5.
6.被我校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7.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先前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8.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生,进入我校特色项目实验班。
9.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区推荐生,我校可提供住宿条件。
10.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学校将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招生范围:本市及返沪的符合2010年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时间安排
学校确定并电话通知面试自荐生
2.自荐生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特别是外语学科以及理科、人文、艺术有特长的学生,我校根据学生和其所在初中学校提供的资料,择优录取。
3.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学业优秀、综合素质高,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4.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区、校各类外语竞赛荣获等第奖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5.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市、区(县)级以上奖项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6.自荐生在初中阶段德、智、体发展优良,声乐及其它特长显著者,学校在预录取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7.确定为我校预录取的自荐生,即进入“提前招生录取志愿”。被预录取的自荐生,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须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
(三)特殊帮助:
1.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区自荐生,我校可提供住宿条件。
2.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自荐生,经本人申请并经学校审核,学校将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
3.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优秀且确有特长的自荐生,进入我校特色项目实验班。
(四)自荐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提供材料时家长和学生均要签名):
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的复印件以及一张报名照;各类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学生成长记录册;初三阶段区统考成绩及定位分。
投递时间:
学校地址:黄浦区保屯路210号 邮 编:
200011
三、面试时间:
四、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3075502(
2.咨询时间:
3.网 址:
http://dj.hpe.sh.cn
4.交 通:地铁四号线、八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