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要求:
1.我校将根据市教委下达的名额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符合2010年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的上海市毕业的应届初中推荐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有特长证明(市级学科竞赛、创新科技大赛、体育艺术比赛等)的学生;
(3)校内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校外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事例的学生。
(二)“推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考我校的推荐生,原则上符合录取条件的,即予以预录取。
2.报考人数超过录取人数时,须经面试后预录取。
3.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的推荐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推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4.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我校特色项目实验班(具体内容可参看学校网站的介绍)。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一)“自荐生”招生范围
符合2010年上海市中招报名条件及自荐条件的本市和返沪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自荐生”招生要求:
1.我校将根据市教委下达的名额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应届初中自荐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有特长证明(市级学科竞赛、创新科技大赛、体育艺术比赛等)的学生;
(3)校内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校外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事例的学生。
(三)“自荐生”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自荐生在
2.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考生材料后,通知相关考生于
3.被预录取的学生将于
4.被预录取的自荐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弃预录取学校。经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公示后,预录取自荐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其先前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的志愿自然失效,未被录取的自荐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5.凡经我校正式录取的自荐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我校特色项目实验班(具体内容可参看学校网站的介绍)。
三、招生咨询:
1.招生热线:021-63203796
联系人:
2.学校网址:http://gm.hpe.cn/ ,学校邮箱:gmzx120@163.com
。
3.学校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淮海东路口),邮政编码:200021。
4.学校位于市中心,交通便捷,有近50条公交线路和轨道交通,但没有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