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必须是本市各区县综合素质优良、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
(3)鼓励学生多方面发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若在以下两个条件中居其一的优先录取:
●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学科类竞赛中获等第奖;
●
在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比活动或上海市Intel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类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
(2)面试:定于
(3)预录取:在以向明中学为推荐志愿的学生中,根据录取标准择优预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向明中学的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调剂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并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
(4)录取确认:被确定为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中考。7月,我校将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范围
向明中学(卢湾校区)——面向全市(走读为主)
向明中学(浦江校区)——面向全市(寄宿为主,部分走读)
2.招生要求
(1)学生应有较高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生有较规范的学科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若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
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
参加区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
●
在市级科技创新大赛或科技创造发明中获一等奖者;
3.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
①
②
(2)面试审核
时间:
要求:自荐生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3)预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相关知识能力等作出全面评定,于
(4)签约:
(5)录取确认:
被确认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中考。
7月,我校将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3061356,63872999,53063368转127分机。
2.接待时间:周二至周四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
3.接待地址:长乐路141号,网址:www.xiangming.lwedu.sh.cn
4.交通:瑞金一路上有24,41,104,128,955;淮海路上有146,911,920,926,945,167,42,986;地铁一号线至陕西南路站下
5.住宿:向明中学(卢湾校区)一般不提供住宿条件,向明中学(浦江校区)接受学生住宿,部分学生可选择走读。
6.收费标准:推荐生,自荐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全部享受公费生收费标准。学费为1500元/学期,学杂费、住宿费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