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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向明中学“提前录取”招生方案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0-4-12 12:26:42

本招生方案适用于向明中学本部和向明中学浦江校区。录取的学生全部使用向明中学学籍。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必须是本市各区县综合素质优良、具备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学习习惯。

3)鼓励学生多方面发展,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若在以下两个条件中居其一的优先录取:

●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学科类竞赛中获等第奖;

● 在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比活动或上海市Intel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类评比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奖项。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51315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必须以向明中学为其推荐志愿。

2)面试:定于522(周六)进行推荐生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面试当天推荐生必须将初中阶段获得的市、区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证书;参加各类竞赛(不包括等级考)的获奖证书;科技创造发明的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交到向明中学教导处。

3)预录取:在以向明中学为推荐志愿的学生中,根据录取标准择优预录取。如果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向明中学的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调剂学生中择优预录取,并报市中招办审核,批准。

4)录取确认:被确定为预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10年中考。7月,我校将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范围

向明中学(卢湾校区)——面向全市(走读为主)

向明中学(浦江校区)——面向全市(寄宿为主,部分走读)

2.招生要求

1)学生应有较高的自主学习的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学生有较规范的学科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3)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若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录取:

● 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 参加区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

● 在市级科技创新大赛或科技创造发明中获一等奖者;

3.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

51315日,凡符合本校招生要求且经考生所在区县审定后的自荐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51318日将2010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自荐表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或向学生所在初中校索取)和考生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寄往向明中学(地址:长乐路141号,邮编:200020)教导主任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荐生材料”。

2)面试审核

时间: 52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自荐生按规定时间来校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3)预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相关知识能力等作出全面评定,于525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4)签约:

527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预录取的自荐生来校签约。

5)录取确认:

被确认预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中考。 7月,我校将根据市教委公布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530613566387299953063368127分机。

2.接待时间:周二至周四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接待地址:长乐路141号,网址:www.xiangming.lwedu.sh.cn

4.交通:瑞金一路上有2441104128955;淮海路上有14691192092694516742986;地铁一号线至陕西南路站下

5.住宿:向明中学(卢湾校区)一般不提供住宿条件,向明中学(浦江校区)接受学生住宿,部分学生可选择走读。

6.收费标准:推荐生,自荐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全部享受公费生收费标准。学费为1500/学期,学杂费、住宿费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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