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要求
获得市“推荐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⑴具有优秀的道德修养、良好的心理品质,正确的学习动机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⑵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优良或优良以上,思想政治学科成绩须合格或合格以上。
⑶在初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区三好学生,在上海市教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第奖且学业成绩优异者。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将得到优先考虑。
⑷对我校传统和办学特色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并愿积极参与的学生将得到优先考虑。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⑴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讨论“推荐生”材料,确定面试名单,并挂在南洋中学校园网招生专栏公示,同时向被确定面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电话通知)。
⑵
⑶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⑷网上公示市推荐生预录取名单。
⑸参加中考并达到市教委规定分数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
⑹学校将对“推荐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向相关初中反馈“推荐生”各方面情况。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范围
全市范围报名参加2010年中考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
2.招生要求
选报我校自荐生招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某项专业特别突出且取得市级以上成绩的学生也可选报:
⑴综合素质优秀,在初二、初三阶段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
⑵思想品德等各方面表现突出,各科成绩优良,个性特长鲜明,在市教委批准的各类学科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在各类竞赛中取得优良成绩或在其他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学生。
⑶思想品德优良,在初三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名列年级前茅者,且由毕业学校推荐的学生。
3.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⑴报考考生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规定时间(
⑵考生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中考,在志愿栏中填报南洋中学,并于
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报名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材料,按照学校自荐生招生标准,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自荐生录取招生面试名单,并挂在南洋中学校园网招生专栏公示,同时向被确定面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电话通知)。
⑷
⑸中招考试结束后,在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学业成绩达到市教委规定分数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学校最后将录取名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呈送区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4.需要提供的资料
报考考生必须在
学校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25号
邮政编码:200032
收件人:校长办公室
有关资料可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到门卫处,资料袋上请注明自荐生招生;自荐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保存考生资料(为防止学生信息泄漏,将集中销毁),请自己备份。
三、面试时间及要求
⑴学校
⑵
四、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 64046642*111(教务处)、64046642*216(校办)、64048199(兼传真)
2.接待时间:
3.网址:www.nyzx.com.cn(校外网站) www.nygz.xhedu.sh.cn(数字校园门户网站) 电子邮箱:sh_nyzx@126.com
4.交通:41、45、72、89、104、128、144、572、575、733、734、814、932、933、938,隧道一线、隧道二线、隧道七线、隧道八线、大桥六线、徐川线、万野专线、轨道四号线(大木桥、零陵路站)等。
5.学校无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