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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四川中职招生录取政策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4-6-14 8:37:46

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政策统一,分级管理”的体制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全省统一招生录取1、招收初中毕业生部分

  五年制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分两段安排在7月上、中旬进行,五年制师范类专科参加第一阶段的录取,五年制非师范类专科参加第二阶段录取。

  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工作开始前,市州招委、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高职专科分市州招生规模,按各地中考成绩总分的50%或以上拟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中职招生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招收高中毕业生部分藏区“1 2”模式高职招生,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 2”模式高职教育的通知》执行。

  藏区“1 2”模式高职招生录取方式为远程网上录取,普通高中中专统一招生实行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中、下旬。

  填报普通高中中专志愿的高中毕业生的录取不划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中等职业学校补录省教育考试院于九月下旬统一组织各市州招办集中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各类别招生补录工作(含省统一招生部分和学校自主招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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