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5年苏州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政策是否继续执行?如何操作?
答:
今年继续稳步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继续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5%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15%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统招分数线以下20分内。
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比例为统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设置市区指标生最低分数控制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基础性分配计划,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时,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2015年4月1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江苏省苏州中学奖励性分配,也参照同类方法操作。各学校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2014年9月15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