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市普通高中英语口语测试方案
2012年苏州市实行普通高中英语口语测试。英语口语测试根据《2012年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实施细则(试行)(高中部分)》的精神和标准实施。
一、测试对象和报名办法
(一)测试对象为:2012年苏州市中考英语口语测试方案
1.我市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应届高三在校学生;
2.在外省借读而学生及其家长要求回本市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高三学生。
(二)在我市各类学校中学习的测试对象由所在学校到各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其他测试对象直接到各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参测费按省规定的标准交纳,每生每次5元(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
二、测试日期
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测试日期统一为3月24日(星期六)和3月25日(星期日)。市区回苏生的口语测试日期为3月24日(星期六)上午。
三、考务管理
1.测试点(考点)可设在考生所在学校,也可相对集中。每个测试点设考点主任1名,副主任1-2名,负责组织实施该考点的测试工作。考点布置要求合理、周到。要设置与考生有关的设施、场地平面图以及医务室、休息室等。
2.在考点内,为每70名考生准备一个考场。每个考场设主考、副主考各1名,负责该考场的测试工作。主考和副主考须从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较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学英语教师中选聘,并须进行培训。一般不聘请高三英语教师担任主考、副主考。同时,实行回避制度,即不在本校任主考、副主考,主考、副主考不得由有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参测的人员担任。
3.每个或若干个考场设一个准备室(设于考场附近)。每个准备室须设1~2名工作人员。
4.测试试卷领卷日期:各市、区于3月23日上午到苏州市招办领取。市区各考点的试卷由各考点副主任和备考室负责人于开考当天早上到市教研室领取。领卷时应按规定做好交接手续,领到后各考点应按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测试开始时,由考场主考当场拆封。
5.所有测试工作人员都须佩带标志。
6.考生编号采用高考考籍号作为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的考号。考生凭口试测试准考证(由各市、区招办打印)参加考试。
四、测试过程
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分两级(一级和二级)、四个等第(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及格为一级,优秀、良好为二级。具体过程如下:
1.考生在测试前应集中在候考室内(不得携带任何通讯用具),工作人员按考生考籍号顺序带领考生进入准备室,先查验口试准考证,再让考生抽签确定测试内容,然后准备5分钟。考生进准备室不得带入教材、参考书、笔等文具用品。
2.考生进入考场,与主考互致问候后,开始测试。
3.考生先朗读短文(满分10分),然后再回答主考根据短文提出的5个问题(满分10分)。两部分得分相加达到12分,为一级通过;不到12分,为一级未通过。如果考生一级测试不通过,就不再进行二级测试。
4.一级通过的考生随即参加二级测试:考生先与主考进行情景对话(满分10分),然后进行话题简述(满分10分)。两部分得分相加达到12分,为二级通过;不到12分,为二级未通过。
5.一级未通过为不及格,通过为及格。二级测试两大题得分相加在12—16分之间为良好、得分在17—20之间为优秀。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别以A、B、C、D代替。
6.主考在测试结束时将考生的测试成绩记录在案。
7.考生测试完毕即离开考点,不得将考题告知他人。
五、口试成绩效用
英语口试成绩经录入核对无误后,各市、区教育局在测试结束后2天内向苏州市招生办公室上报成绩并填写《2012年江苏省高中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统计表》(附件三),苏州市招生办公室在测试结束后5天内将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后,向考生发布测试结果。口语测试成绩既作为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的成绩,也作为考生报考高校英语专业的口语测试成绩。
六、测试纪律
为保证测试的顺利进行,必须严格执行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测试纪律。考生和测试人员、考点工作人员有违反测试规定行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认真查处并按《中学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二)予以处理。
2.考点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并按规定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