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控制分和最低录取分 有什么区别?
最低控制分按1:1.2划定最低录取分则是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
平行志愿,按不大于本阶段各校招生计划总和的1:1.2,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假设本阶段总招生计划2000名,则以第2400名尚未录取考生的中考总分(含同分),作为本阶段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也就是达线考生参加该阶段投档,不达线考生不参加该阶段投档。
接下来,招办会将符合本阶段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假设第一阶段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为620分,共有1万名学生在620分或以上,这1万名学生均有进入第一阶段投档资格,但并不代表全部的学生都将被录取。
各学校录取最低分,会在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学校所录取的最后一名考生的中考成绩,即为该校的录取最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