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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温州瑞安市中考特长生招生政策

来源:瑞安市教育局 2014-3-23 10:01:46

.特招生
为了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校必须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特招工作相关人员为成员。各校有关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及预录取名单等,应提前在校园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面向瑞安市域内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自己办学特色,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高中于3月10日前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上报招生办法(含项目、人数、特长成绩确定办法、报名时间及要求和录取办法等),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报温州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后,于3月底在瑞安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办法。各校特长生招生的录取名单在瑞安教育网上统一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①特长生的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
②“特招生”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瑞安市级(及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音乐、美术、书法)和科技类现场比赛并获奖者,初中阶段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B级合格者。各高中的特招生均面向全市招生。
③报名:凡符合“特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报考学校的报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有关高中报考。
④特长成绩确定办法:特长生的特长成绩,应以考生参加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成绩为准,但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也可组织相应的专业测试(或面试),考生的特长成绩以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为准。
⑤合格线:特长成绩以各校公布的最低录取要求为准,学业考试成绩(含加分)不低于2014年瑞安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⑥录取办法:各校按有关特长生招生规定,在考生全部具备招生学校前置条件的基础上,确定预录取名单,并于5月20日前报瑞安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核。若考生同时获得多个学校的预录取资格,该考生及家长(监护人)须于6月18日前到瑞安市教育局中招办书面确认录取学校顺序。待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瑞安市教育局根据各招生学校公布的录取办法,在各校预录取名单中择优录取。
对体育运动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瑞安教育局同意后,其学业考试成绩可酌情降分照顾。
(2)面向温州市(不含瑞安)特长生招生。具备招收特长生条件的学校,须在2月26日前向瑞安市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经同意,于2月底上报温州市教育局,经温州市教育局核准后,由温州市教育局在3月底前统一公布招生方案,具体工作按温教基〔2013〕146号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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