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的条件
考生报名同时,各校必须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省重点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瑞教〔2011〕318号)的规定,对考生的省重点高中定向生资格进行确认。
1.具有瑞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
2.具有瑞安四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莘塍街道、汀田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
3.具有瑞安五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飞云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
4.具有塘下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塘下镇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
5.具有瑞安二中、瑞安十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安阳街道、玉海街道、锦湖街道、上望街道、东山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
(二)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生资格确认工作程序
定向生资格的认定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初三段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审核工作由各教育学区招生干部负责组织(直属学校由义务教育科审核)。
瑞安市教育局中等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