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及以上可取前16名(集体项目前6名)。
附件3:
平阳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综合表现)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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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要 素 |
关键表现 |
自评 |
组评 |
班评 |
校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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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品质 |
遵纪守法 关心集体 诚实守信 |
学习法律知识、遵守交通法规 能抵制不良诱惑 珍视和维护集体荣誉 不做损人利已的事 考试不作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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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素养 |
行为习惯 学会负责 热心公益 |
具有良好生活,卫生等习惯 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 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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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态度 |
尊敬师长 积极进取 心理健康 |
体贴父母,善 正确面对成功与失败 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与心理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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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精神 |
乐于合作 尊重他人 沟通分享 |
能够接纳他人,能够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关心他人,与同学友好相处 能够与他人交流和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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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表现 |
勤奋好学 礼貌待人 仪表端庄 |
学习认真,不缺课,按时完成作业 举止言语文明,不乱丢垃圾 勤俭节约,生活不攀比,衣着整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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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 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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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自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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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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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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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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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班级 学号 学校综合表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