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引导普高学校多样化办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根据《乐清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乐教〔2013〕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全市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2013年具有乐清市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乐清中学的考生年龄不超过17周岁(
(三)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体育、艺术或文学特长。
二、招生学校、特长生项目及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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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
体育类特长生 |
艺术类特长生 |
文学类特长生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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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中学 |
14 |
23 |
3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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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二中 |
1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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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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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三中 |
1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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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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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中学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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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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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市中学 |
3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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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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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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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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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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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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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详见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示的特长生招生方案)
三、招生程序
(一)普高招生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并在学校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公布领导小组名单、本学年特长生招生项目及名额。
(二)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以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理念为导向,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制定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校园网和校务公开栏公布。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相关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2013年乐清市普高特长生招生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所报考高中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到该校报名。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测试时间以招生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每位考生最多限报2所普高学校,否则所填报志愿视为无效。
(四)各校特长生专业测试由各招生学校根据所制定并公示的招生办法自行组织,市教育局普教科与监察室负责监督指导。
已通过各校专业测试的学生及其成绩,
(五)已通过各校专业测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参加2013年温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六)6月下旬中考成绩公布后,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特长生招生办法及已通过各校专业测试的考生所填报的特长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予以录取。具体录取时,如填报该校的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一志愿人数已满招生人数,则不再考虑填报该校的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二志愿考生。
附件:2013年乐清市普高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表
协,各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