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秋季思明区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根据《厦门市201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12]5号)要求,在确保完成招收持有本区常住户口及居住在思明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挖潜扩容,招收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为了使2012年秋季思明区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坚持“四公开”的原则(即“学校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
二、招生对象
在思明区暂住且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的满六周岁的适龄子女(即在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六周岁学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7、18日两天,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公办小学派位的机会,不予补报名。
报名地点和招生学校:将于2012年8月16日在思明区教育网(http://www.smjy.net)和各社区居委会公布招生学校、学位数、招生片区和报名点。
四、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①经暂住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要求就读思明区公办小学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学生父(母)在思明区的暂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即2011年8月16日前已暂住)且目前仍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住证上须体现携带该子女);
④学生父(母)在厦门务工满一年以上(含一年,即2011年8月16日前来厦门务工)且目前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根据厦教综[2012]5号文件规定,其中申请具备优先统筹参加公办小学派位资格的学生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①经暂住地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要求就读思明区公办小学申请表》;
②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学生父(母)在思明区暂住两年以上(含两年,即2010年8月16日前已暂住)且目前仍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暂住证上须体现携带该子女);
④学生父(母)在厦门务工两年以上(含两年,即2010年8月16日前来厦门务工)且目前仍有效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⑤提供厦门地税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近两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⑥学生暂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该生符合计划生育的证明。
五、招生办法
1.公布招生工作意见
2012年8月1日之前,思明区教育局在思明教育网(http://
www.smjy.net)公布《思明区2012年秋季公办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工作意见》。
2.公布招生学校、学位数、招生片区和报名点
思明区教育局在全区各公办小学完成招收持有本区户籍及居住在思明辖区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后,核清各校学位的余额,于2012年8月16日公布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学位数、招生片区和报名点。
3.组织报名
思明区教育局定于2012年8月17、18日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相应片区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将实行电脑联网,避免重复报名。
4.资格审核
相关职能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所有资格审核的“四证”齐全的人员确定为优先统筹派位对象。
5.电脑派位,确定招生结果
思明区教育局今年继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结果。思明区教育局定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在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先对经审核具备优先统筹派位资格的学生在报名片区进行派位,如有空余学位再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派位,当场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及各社区居委会公布。
6.对剩余学位进行补录取
如果8月22日电脑派位后,还有个别公办学校仍有剩余学位,思明区教育局将组织补录取;如果8月22日电脑派位后,所有公办学校都没有剩余学位,则不再进行补录取。
补录取须知:
申请对象:已于8月17、18日报名但在8月22日电脑派位时未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申请时间:8月22日下午、8月23日上午(逾期不予申请补录取报名)
申请地点:8月22日电脑派位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小学
补录取工作安排:
①8月22日下午公布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及剩余学位数;
②拟申请的家长持8月17、18日报名回执单,自愿选择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取并填写相应表格。
③思明区教育局于2012年8月24日下午在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对申请补录取的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当场公布电脑派位补录取结果。
7.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家长可到思明区义务教育办公室及各报名点、补录取报名点查询,也可登入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查询。
8.办理入学手续
经电脑派位进入思明区公办小学的学生,持户口册原件和《报名回执单》于8月30日上午9:00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六、若干规定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可靠,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和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按暂住证地址所属社区的相应片区报名,不得跨片区、重复报名。
2.进城务工人员应于2012年8月01日至2012年8月16日(双休日除外)持暂住证原件到暂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要求就读思明区公办小学申请表》;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经申请可“捆绑”派位。
3.报名时所提供的暂住证附页中须体现携带子女信息,备注栏中须注明来厦时间。
4.经电脑派位和补录取派位后,仍未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联系我市合法民办学校就学或及时回原籍就学。
七、其他要求
1.各校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领导小组要认真研读招生文件,加强组织管理,做好招生人员及设备(尤其是电脑联网)的前期准备工作。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管理和监督。
2.各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廉政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3.各校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时,要严格核对电脑派位名册,确认无误后,应无条件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4.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各公办小学不得擅自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