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12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龄满六周岁(即
二、招生范围
(一)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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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 |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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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 |
蓬江区市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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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连街中心学校 |
潮连街户口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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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下镇中心学校 |
棠下镇户口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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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镇中心学校 |
荷塘镇户口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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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阮镇中心学校 |
杜阮镇户口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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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灶小学 |
环市街群星、联合、碧桂园、篁庄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
注:患有视力、听力、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联系电话:3523743、3523745。
(二)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不含江海区)
1、通过积分制入户的农民工的适龄子女。
2、父(母)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适龄儿童。
注:江海区户口或家长在江海区入户、暂住、购房的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江海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3805801 。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
1、预报名时间:
2、网站地址:http://59.37.160.34:9027/bm (网上预报名完毕后请自行打印《预报名表》)。
3、审核确认:已在网上预报名的请于
(二)现场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后的审核确认)
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四、报名地点
(一)由区教育局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后审核确认)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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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户口所属派出所 |
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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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仓后、农林 |
紫茶小学南校区(建设路30号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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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堤东、江华、原美景 |
江华小学(江华一路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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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仔尾 |
紫沙小学(紫沙路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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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花园、原白沙 |
实验小学(华园里北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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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街、环市、新城 (不包括群星、联合、碧桂园、篁庄社区户口) |
北郊小学(天沙四路7号) 或北苑小学(良化西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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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蓬江区以外户口(不含江海区),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以及环市街群星、联合、碧桂园、篁庄社区户口,要求借读区直或环市街学校(丹灶小学除外)的适龄儿童。 |
农林小学(农林横路21号) |
(二)属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持有该镇(街)《居住证》非该镇(街)户籍的或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在所属镇(街)报名,具体报名办法由各镇(街)中心学校确定;环市街的群星、联合、碧桂园、篁庄社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含暂住的)到丹灶小学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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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提供资料 (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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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
儿童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儿童户口所在地址的房产证或相关房产资料(如购房合同)、若租赁房产房的请提交租房合同。 |
1.网上预报名的须带上打印的《预报名表》,如未打印请提供“流水号”。 2.没有在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报名点填写《预报名表》后再报名 。 3.若适龄儿童与家长不同一户口的,要有双方的《户口簿》及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 4.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作假的将移交公安、房产等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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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 |
见附件:《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明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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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连、棠下、荷塘、杜阮户口和环市街的群星、联合、碧桂园、篁庄社区户口要求借读市区学校的适龄儿童 |
儿童本人及父母亲《户口簿》和在市区居住的有关证件。 |
(二)报名资料现场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口地址”的变更手续。
六、补报名办法
凡因故未及时报名的适龄儿童,请于
七、录取办法
(一)由区教育局统筹招生的适龄儿童,经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户口、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分布情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的原则划分地段,分配学位。《入学通知书》于
(二)潮连街、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的适龄儿童由本镇(街)中心学校结合实际可采用积分制办法分配学位,《入学通知书》由各镇(街)中心学校安排发放;丹灶小学录取的新生《入学通知书》由丹灶小学发放。
咨询电话:3221287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附件:
蓬江区以外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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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核查证件(原件) |
提交资料(复印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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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父(母)进城务工的适龄儿童 |
1.预报名表 |
网上填写《预报名表》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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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 |
(1)首页 (2)报名对象页 (3)父(母)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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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证 |
报名对象父(母)在蓬江区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半年以上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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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
父(母)在蓬江、江海和江门市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书》或蓬江区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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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
1.预报名表 |
网上填写《预报名表》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 |
不含江海区户籍的购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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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 |
(1)首页 (2)报名对象页 (3)父(母)页 若小孩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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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房资料 |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产局已备案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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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父(母)户口在蓬江区,报名对象户口在区外的适龄儿童(不含江海区户籍) |
1.预报名表 |
网上填写《预报名表》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 |
含通过积分制入户农民工的适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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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 |
(1)报名对象户口首页 (2)报名对象页 (3)父(母)户口首页 (4)父(母)页 注:通过积分制入户的需提供积分制入户有关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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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与父(母)关系资料(如出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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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父(母)为现役军人,报名对象户口在蓬江区以外的适龄儿童 |
1.预报名表 |
网上填写《预报名表》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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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户口簿 |
(1)首页 (2)报名对象页 (3)父(母)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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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役军人证明 |
父(母)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士官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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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生证明 |
报名对象与父(母)关系资料(如出生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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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
1.预报名表 |
网上填写《预报名表》后打印的表或现场报名时填写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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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资料 |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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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居住资料 |
父(母)在蓬江区居住证明材料或报名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材料(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 |
注:如果报名对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