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通告
根据县政府《2013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县教育局《2013年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城区2013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对象:
第1类对象:城区小学学区户口的学生(户口截止2013年4月30日前);
第2类对象:非城区小学学区户口,其父(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有房子并持有房产证的学生(房产截止2013年4月30日前);
第3类对象:①既非城区小学学区户口又无城区房产,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证明的学生;②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和参保证明的学生(学生的父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经商或务工时间均截止在2013年4月30日前满1年及以上)。
其中第2、3类对象都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所属乡镇、街道政府出具的计生证明为准)。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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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对 象 |
地 点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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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
县中心幼儿园 |
4月上旬至4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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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实验幼儿园 |
4月中旬至4月下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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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龙中心幼儿园 |
4月下旬至5月上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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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其他幼儿园就读并符合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或非在园的6周岁适龄儿童。 |
城区中小学招生 办公室 |
4月中旬至6月中旬 |
四、报名登记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1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第1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
第2类对象: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2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
第3类对象:①办厂经商的要提供户口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3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②务工的要提供户口簿、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参保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第3类对象划片登记报名卡》。
五、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气象北路153—16号(潘天寿中学东北角街面房)
电话:65589390
宁海县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