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像中考那样可以在自己的学校参加考试,中考体育将按考区集中测试,昨日市教育局进一步敲定了体育考试细则。
一些突出要点是:来例假的女生可申请缓考,但只有身体残疾、丧失劳动力的人才能申请免考。此外,如果在体育考试中弄虚作假,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
这个细则可以在厦门日报“家有读书郎”在线聊透透(http://sz.xmnn.cn)找到,以下是一些重点解读。
对象:
保送生也要参加考试。参加厦门2008年中考报名的所有考生都要参加体育考试,包括学校拟保送的学生。
方法:
集中考试,半天完成,成绩当场公布。体育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20日至5月20日(上午8:30开考,下午2:30开考)进行,考生提前20分钟到考试地点,4月10日前,市招生考试中心将公布各报名点(学校)学生体育考试时间。
在考点上,采用按考区集中的方法,即思明、湖里考区集中一个考点,集美考区设1个-3个考点(不含启明学校的单设考点),海沧考区设1个-2个考点,同安考区设1个-4个考点,翔安考区设1个-3个考点。
每位考生均应于半天内完成自己选择的三个项目的测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但是,昨日公布的细则并未具体说明一些更细的考试方法,例如,立定跳远可以跳几次,市教育局在被问及此事时表示,测试方法总体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方法,当然,教育部门还将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从中发现问题,最终确定。
考试标准已经公布(见厦门日报3月8日报道)。
免考对象:
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可以申请免考的是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
申请免考的方式是:
3月30日前向报名点提交《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等,初中阶段已获准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还应附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报名点将公示3天。
对于公示后有异议或免考申请未获批准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进行的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本次体检结论为终检结论。
经核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全市参与测试的考生的平均分计算。
缓考对象:
女生来例假可申请缓考。可以申请缓考的对象是: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的考生,他们要在考试前一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每人只允许申请一次缓考。
被批准缓考的考生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点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两周内无法参加考试的,允许安排到全市统一的最后补考时间(5月24日上午)参加补考;如仍无法按时参加补考的,则按缺考计。
现场补考:
出现意外情况可当场补考一次。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经项目主裁判提出,总裁判核实,考点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目当场补考一次。在被问及何为“意外”,教育部门答复说,例如,考试当中突然停电。
但是,如果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补考成绩为准。
补报名考生测试时间:
5月24日。体育考试报名及考试项目报考与中考报名合在一起进行,因特殊原因错过中招集中报名的考生,可于5月17日至19日补报名。这部分考生体育补考时间定在5月24日上午。
纪律:
本校老师不得担任裁判。考试裁判原则上不得由本区、本校的人员担任。市教育局目前正在组建评委库,评委将经过培训,届时,将从培训合格的评委库中随机选派赴点的裁判。
市教育局还指出,考务人员与考生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考生对考试过程有异议时,要当场向总裁判或考点主考提出,总裁判或主考在查实情况后给予答复。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