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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考评卷组织工作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教育局 2008-6-12 10: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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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教局办〔2008〕120号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中考评卷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区招考中心(招办)、各中学、各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

    为认真做好2008年中考及历史、地理、生物结业会考评卷组织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卷时间安排

今年的中考评卷及史地生结业会考仍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6月1日至6月5日,评卷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上述三个科目成绩预计将于6月7日公布;第二阶段为6月25日至6月30日,评卷科目为英语、物理、化学、政治;第三阶段为7月1日至7月6日,评卷科目为语文、数学;第四阶段为7月8日至10日,为统分及划定理化政三科等级阶段。中考成绩预定将于7月11日上午公布。

二、 评卷教师的抽调

评卷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遵守保密工作规定;(2)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厦门市中考;(3)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效率高;(4)男教师在50周岁以下,女教师在4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

评卷教师的抽调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教师自荐阶段,符合条件的各年级教师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08年中考评卷自荐表”(见附件1);

(二)学校推荐阶段,学校根据自荐情况和最低推荐人数的要求进行统筹安排,于5月21日前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08年中考评卷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上交区招考中心(招办)。同时登录市招办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凭报名点二次校验码登录点击“评卷教师名单”,按提示输入拟推荐的评卷教师名单。区招考中心 (招办)汇总各校“2008年中考评卷教师推荐表”后于5月23日前报市招办;

(三)总体平衡阶段,市招办和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学校的推荐情况以及各学科的实际需要,挑选或直接抽调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评卷,同时预留预备教师。于相应学科评卷前一周将评卷教师抽调通知发至各校。

中考评卷是中招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事关中招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一环。各单位应充分认识中考评卷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的各项工作,做好评卷教师的动员推荐工作。各校应根据本校报名考生数按比例推荐各学校参加评卷的教师,具体最低推荐人数见下表。

学科

学校性质

学校隶属关系

最低推荐人数

语文

完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7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150名考生推荐1

初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15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200名考生推荐1

数学

完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10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150名考生推荐1

初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15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200名考生推荐1

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完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15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初中校

直属、思明、湖里

200名考生推荐1

集美、海沧、同安、翔安

注:若推荐人数遇小数则统一加一后取整。

 

对于参加评卷的教师,将计发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和午餐补贴;按24学时计算继续教育学时。今年的中考评卷工作将根据教师在评卷过程中的表现,评出优秀评卷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视同为市级单项奖。

附件:1. 2008年中考评卷自荐表

2. 2008年中考评卷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doc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中考评卷工作  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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