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2009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厦教综〔200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和特色,学校决定招收一定数量的高中特长生,为方便考生及家长,特制定本草案,2009年高中特长生破格录取方案待市教育局基教处核准后公布。
一、招生对象
学籍和户籍均在思明区或湖里区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类别
厦门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能力维度”、“ 审美与表现维度”、“ 运动与健康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六个维度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一)学习能力维度表现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在科技创新、创造发明等方面特长明显;
(二)审美与表现维度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器乐(管乐、弦乐、民乐)演奏能力,具备一定的独奏水平和舞台表演能力;或具有较高的舞蹈表演水平;
(三)运动与健康维度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田径运动技能;或具有较高篮球运动技能的女生。
四、考核方法
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和特长潜能测试。
(一)综合素质考试
(二)特长潜能测试
1.学习能力维度表现突出的特长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对相关获奖作品的答辩;
2.审美与表现维度表现突出的特长生,应以自己的特长项目演奏自选或指定的中外作品1─2首,考生还可要求展示其它的才艺(歌曲演唱、器乐演奏、舞蹈、小品表演、诗歌朗诵等任选一种);
3.运动与健康维度成绩突出的特长生,应参加基本技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和立定跳远),并应根据自己的特长参加专项测试。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经我校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中招报名后不参加中考。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到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从我校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及时交我校教务处。
联系地址:厦门市镇海路33号,厦门双十中学(镇海校区)教务处。
联系电话:2113979
厦门双十中学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