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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招生年级 |
招生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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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育 |
小四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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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制作 |
高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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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音乐作曲 |
高一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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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录音 |
高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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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器制作(钢琴调律) |
高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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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招生对象和条件
1、招生对象:
2、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有学习和生活的自理能力;
(2)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
(3)专业条件:
A.具有较好的音乐素质,包括对节奏、音高的辨别和模仿能力以及音乐的记忆、表现能力。
B.理论专业考生须初步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并在音乐创作、音乐评论等某方面有一定专长,同时应具备一定的乐器演奏能力。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无正当理由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3)曾参加类似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四、考试内容 (一)初 试
(二)复 试(专业和视唱练耳以及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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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手续
六、录 取
七、校 址 厦门五缘学村 五缘西四里1号 教务科电话:0592-5763331
八、说 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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