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体素质测验4项:
(1)100M;(2)立定三级跳;(3)立定推铅球;(4)800M。
每项20分,共80分。
二、专项20分,分田径和篮球。
(1)田径项目可选: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少年甲组栏高)、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KG)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标准)、跳高、跳远、铅球(4KG)
(2)篮球:
A、助跑摸高(4.5分);B、往返运球投篮(5.5分);C、投篮(6分);D、半场比赛(4分)。
(3)田径专项测验方法。
1、考生根据个人特长任选一个单项进行测验。
2、测验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
3、每道用三块秒表计时,用发令枪发令。
4、男子110米栏,栏高91.4厘米,栏距8.9米。女子100米栏,栏高84厘米,栏距8.5米。
5、高度项目起跳高度参考数:男子跳高1.45米,女子跳高1.20米。
6、跳远踏板距离沙坑2米,男子三级跳远跳板距离沙坑9米。
7、远度项目每个考生可试投试跳6次,以最好成绩为该专项成绩。
具体测验见附件
附件1:
身体素质测验方法
一、100米跑
1、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项目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手计时。每个考生用三块秒表计时,取中间成绩。
2、起跑均采用蹲踞式,可以用起跑器,第三次犯规即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算。
3、起跑统一使用发令枪。
4、计时统一使用电子表。
二、立定三级跳远
1、起跳板与地面齐平,起踏板附近区域应与沙坑在同一平面上。男生的起跳板距离沙坑7米,女生的起跳板距离沙坑5米。
2、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第一跳原地双脚起跳,单脚落地,第二跳用落地脚起跳,向前跨出一步,以摆动腿落地;第三跳用落地的摆动腿起跳,双脚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钉鞋(包括足球鞋)。
3、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丈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以三次试跳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4、测验时当场宣布考生的成绩。
三、原地推铅球
1、场地设置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规定。铅球落地区,每隔1米应画出明显的远度标志线。铅球重量为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2、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双脚站立后,球出手前,不得做摆腿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3、每人试推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以三次试投中之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4、测验时要当场宣布考生成绩。
四、800米跑
1、采用不分道跑的方法进行测验。
2、起跑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中全能项目规定执行,采用站立式。
3、计时和确定成绩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的单项规定执行(用电子秒表计时)。
4、每组测验人数为4人。
各项成绩对照以《福建省高等学校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为准。
五、各级比赛获奖加分
1、市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及高级田径运动会和市中学生篮球甲级联赛获奖的队员:个人赛第一名加9分;第二加7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5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分。接力赛加分除以2。篮球队主力队员加分同个人赛,替补队员加分除以2。
2、区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及市级中学生篮球乙级赛和区级赛:个人赛第一名加7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第四名加3分;第五名加2分;第六名加1分。接力项目加分除以2,篮球赛主力队员加分同个人赛,替补队员加分除以2。
3、每个人加分只能取本人最好成绩加一次分,不能累加。
附件2
一、篮球
(一)测验项目与方法
篮球测验统一在长28米、宽15米的篮球场进行。
1、助跑摸高(4.5分)
助跑单脚跳起摸高,以摸高的最高度计分,每人做两次,以最佳成绩为考试成绩。
2、往返运球投篮(5.5分)
由球场右侧边线中点开始,面向球篮以右手运球上篮,同时开始计时;球投中篮后,还以右手运球至左侧边线中点;然后再折转换左手运球上篮;投中篮后,还以左手运球回到原起点;同样再重复上述运球投篮一次,再回到原起点时停表。按其计时成绩计分。
要求:(1)不允许推运球。拍球一次跑二步以上再拍球为推运球,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出现再扣0.5分,第三次出现即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2)必须役中篮后,才能继续运球,投不中要继续再投,直到投中。(3)运球或投篮时,若未按规定的右(或左)手运球和上篮,错误一次扣0.5分。如要求左手运球,考生用右手运球,扣0.5分;要求左手投篮的,考生用右手投篮,扣0.5分。补篮的手不加限制。(4)投篮后球运回边线中点时脚必须踩到标志线,否则扣0.5分,第二次出现即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5)运球时出现走步,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出现或连续走两步扣0.5分,再出现走步或走三步以上者,即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
3、投篮(6分)
以篮圈投影中心为圆心,以该点至罚球线的距离为半径,划一圆弧。开始时考生在弧线外做跳投,并开始计时;投篮后自己抢篮板球,再运球至弧线外再跳投。连续做1分钟(女生投篮可作定位投也可作跳投)。按一分钟内投中次数计分。
要求:(1)男生跳投要求跳起后球出手,否则投中不算。(2)投篮前应站在限制线后起跳,踏线或过线投中不算,投篮出手后落地踏线或过线不究。(3)投篮后抢篮板球运回限制线时出现走步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出现或连续走两步扣1分,持球跑三步以上者,即取消该项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4)投篮后球滚出场外,允许持球跑回场内,但进场后即应继续运球回限制线后投篮,否则按(3)处罚。
4、全场(或半场)比赛(4分)
根据考生人数或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全场或半场的编队比赛,采用半场人盯人防守,测验其技术的运用能力。每场比赛时间,要以能够全部观察、了解每个考生的情况而定。
评定的内容有:(1)个人攻击能力:观察进攻技术运用的合理性和熟练程度。重点看投篮突破和传球。(2)防守能力:观察个人防守和协同防守的能力。(3)战术意识:观察全场比赛中攻守转换速度、快攻意识和个人战术行动能力。
优秀(3.05—4.0分):较好地做到以上三项。
良好(2.05—3.0分):较好地做到前两项。
及格(1.05—2.0分):三项中有一项较好者。
不及格(1分以下):三项皆差者。
(二)测验人员配备与工作方法
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4名(含裁判长),记录员1名。
1、达标
A、助跑摸高:由3名裁判员共同执行,由其中的裁判长宣布高度。
B、往返运球投篮:由裁判长发令,另3名裁判员计时,负责计时的3名裁判员中指定2名到两边线中点判断是否踩线,裁判长会同另一名裁判员判断考生是否推运球、是否走步等。
C、投篮:由裁判长掌握时间并发出“开始”、“到”的口令,秒表应放置在记录桌上,记录员协同看表,另3名中裁判员共同判定投中个数,判断是否跳起后球出手、是否踩线、是否走步等。
2、技评
由4名裁判员在不同角度各自独立评分。待考生做完动作后,由裁判长发出信号,同时举牌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求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该项的成绩。记录员记下所有成绩并举牌宣布决定成绩。最后请裁判员签字以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