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中考

3773考试网2016中考盐城中考正文

滨海县教育局2011年高中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来源:滨海县教育局 2011-5-29 21:40:22

 

5.录取批次及录取阶段。

(1)填报普教师范类志愿的录取批次为:

提前录取批次:师范学校按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不足部分在三星级高中录取后补录);

第一批次:滨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八中统招生、择校生录取;

第二批次:三星级高中学校录取。

(2)填报职教类志愿的录取批次为:

第一批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五年制高职(大专)班录取;

第二批次:综合高中(对口高考班)录取;

第三批次:普通中专学校录取;

第四批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录取。

凡被前一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重复录取,各学校必须凭考生档案进行录取,不得招收无档案学生,凡招收的无档案学生,一律不能取得学籍。

三、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加2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驻盐部队军人子女及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报考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4.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重复(包括市区定向分配到有关学校的指标生对象),不累计加分,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须在《招生报名表》中填写加分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逾填报志愿时间再提供材料者无效。革命烈士子女须附有市级以上民政局有关证明,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户口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归侨、归侨和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台侨办证明、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材料;驻盐部队军人子女考生须持市双拥办有关证明,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须持家长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军官证复印件、子女户口簿及市双拥办证明。学校对加分对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市、县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市教育局再次进行集中公示一周。

(二)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四星级高中。

(三)在转学、休学、复学等方面违反省、市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三星级以上高中,学校和个人不得提供假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核查确认属弄虚作假者,取消学生录取资格,给予学校和责任人纪律处分。

(四)对身体残疾,不妨碍文化学习,生活能自理的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重视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必须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凡须面向全县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批。各学校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招生政策、发布招生信息。所有职业学校凡与外地职业院校联合办班的,都应纳入教育部门的统一管理与审批,不得以虚假联合办学名义发布招生广告,不得将招生计划、办学责任转给其他组织和个人。

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要增加学生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不得封锁招生信息,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不得徇私误导学生及其家长,不得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填报某类学校志愿或本校高中,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拉生源,有偿招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初三学生参加复习和学业成绩考试,学校教师不得擅自向招生学校及其代理人提供初中毕业生住址,更不得以此谋取非法利益。所有教职工不得从事有偿提供生源活动,违背者视同违反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五项规定予以处理。

准确上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录取工作全部依据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对考生户籍信息、“加分”信息、志愿信息发生差错而由此引发的责任,由学校相关责任人承担。

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严格教育收费政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擅自收取未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录取的学生任何费用。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控制最低分数线。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政策等问题。

加大对违规招生的责任追究力度。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凡超计划招生的学校,超计划招生的收费收入全部上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凡违规招录已被其它同类学校录取的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凡没有学籍的学生高中三年期间一律不得接受行政部门的任何表彰和奖励,一律不得发放高中毕业证书,一律不准以应届生资格参加高考报名,一律不纳入教学目标责任制考核。

对高中阶段招生中各类违规行为和违规现象,县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及时查处。

五、组织领导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考生利益,确保中考中招的顺利、平稳进行,县教育局成立2011年滨海中考中招领导小组(另行发文),全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保证职业教育稳定的办学规模。中考报名、考试实施、试卷管理、成绩汇总、核查、公布等考务工作,师范、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中教科负责;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职社办负责;英语口语测试及成绩录报工作由招生办和教研室负责;体育考试及成绩录报由体卫艺科负责。

加强对招生学校的管理,增强招生工作的规范意识,签订招生工作责任状。各星级高中在招生工作中,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高中阶段招生要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要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制定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发生的问题不重视,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各校招生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本意见的解释权在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