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
(1)各地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保障初中毕业生自主选择升学和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要积极、正确引导,发动考生填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志愿,防止考生流失。
(2)填报志愿时间:5月24日至30日进行。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2日。
(3)为确保考生志愿的准确性和真正体现考生的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决定。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制止恶性竞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知情权,隐瞒省(部)属跨市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生源计划;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考生填报或擅自更改考生填报的志愿,遏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