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继续允许达标高中和民办高中自主招收保送生。
1、保送生人数要求如下:
允许各达标高中面向本校初中毕业生自主招收保送生100人;
允许各民办高中面向本校初中毕业生自主招收保送生,不超过经审批后招生计划的30%;
允许各县一中(含龙文中学、芗城中学)面向本县自主招收保送生150人;
允许漳州一中面向全市自主招收保送生150人。
2、保送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必须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七科,不得擅自减少。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本县一中(含龙文中学、芗城中学)面向本辖区自主招收保送生的方案报我局审批,否则,将不予确认录取结果,不予建立高中学籍。
保送生资格、原则和程序、管理等其他要求均按去年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