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
高中联招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2〕55号)文件要求,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招收150名、厦大附中、漳州三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50名,由市教育局组织,实行“规定时间、指定地点、自主招生”的录取办法。现将具体录取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7月12日。报名考生或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漳州一中填报志愿,填写《2012年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联招考生志愿表》(附件)。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报考漳州三中音乐、美术艺术特长生的考生,请提前于2012年6月20日至7月10日,到漳州三中网站(http://www.fjzzsz.com/)下载表格,填写报名信息后,发至漳州三中教务处邮箱(zzszjwc@126.com),也可直接到漳州三中教务处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接受。报名考生应于2012年7月11日(上午8:00-11:00)到漳州三中教务处进行确认。确认时请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学生证等)、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本人一寸彩色相片三张,然后领取准考证。
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时间为2011年7月11日下午。
二、录取时间:7月13日。为方便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切线、录取,7月14日,由市教育局将上述3校录取考生名单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
三、指定地点:除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安排在漳州三中校内(详情请登入“漳州三中校园网”)进行外,其它统一安排在漳州一中进行志愿填报和录取。
四、招生计划:
1.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招收150人,其中,向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四个民办校外县(市、区)生源定向招收50人,向各县(市、区)招收100人(参照2006年以前的做法)其中芗城区10人、龙文区6人、龙海市12人、漳浦县14人、云霄县10人、诏安县10人、平和县10人、南靖县8人、东山县6人、华安县6人、长泰县6人、台商投资区2人,由漳州一中组织招生,以上四所民办学校考生还可参加生源所在县(市、区)名额录取。
2.厦大附中360人。
3.漳州三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和在市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女50人(其中艺术特长生20人,音乐、美术分别不超过8人和12人)。
五、招生办法:以中考成绩为依据,由学校自主招生。漳州一中按分配给各县(市、区)和市区民办校定向生的名额,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招收艺术特长生、外来工子女按招生计划数,依据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漳州三中艺术特长生在达到840分和9C基础上,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录取名单在漳州电信电话查询系统、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fjzzjy.gov.cn)/zhongkao/ZHANGZHOU和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向社会公布,并发到各县(市、区)。逾期不再招生。
7月15-16日,由考生持准考证和户口簿自行前往被录取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及报名注册。
六、最低录取线:
1.漳州一中录取外县(市、区)考生的最低录取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27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到5A4B以上(含5A4B)。
2.厦大附中由学校自主研究确定。
3.漳州三中招收外来务工子女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市直中考文考总分第1000名考生的成绩,其中等级成绩达2A6B1C以上(含2A6B1C)。艺术特长生文考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为840分,且等级成绩达9C以上(含9C)。
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实行优先录取建档政策,若上述三所学校录取名单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为准,即相关考生学籍档案将优先建在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附件:2012年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联招考生志愿表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联招 通知
附件:
2012年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联招考生志愿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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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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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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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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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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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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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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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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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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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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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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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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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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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总分 | ||||||
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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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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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
考生及家长 意 见 |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报考学校 意 见 |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
说明:1、本表仅作为漳州一中面向市直以外的招生计划150名、厦大附中和漳州三中面向在市区公、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招生计划50名(含其中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20名)高中招生之用。
2、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3、凡是已被以上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与各县(市、区)实施定向生政策的学校录取的新生出现重复,就以上述学校为准,其它学校不得建档。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